在11月4日于济南山东会堂召开的“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”上,沂州宾馆集团荣膺“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”称号,受到了大会的隆重表彰。
这次“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”评选活动,是由省消协、省文明办、省纠风办、省整规办、省经贸委、省工商局、省质监局、省卫生厅、省物价局、省总工会等13个单位共同组织,严格按照“消费者满意度调查、省考评组考评、审核、征求意见、社会公示”等步骤进行的,整个评选过程,时间长达四个月,工作透明度高,执行标准严格,组织程序规范,体现了公正、公开、公平的原则,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。
“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的口碑。”沂州宾馆集团获此殊荣,是其多年来坚持诚信为本、依法经营、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所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,是广大消费者给予的最高褒奖。
沂州宾馆集团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,坚持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,把诚信作为企业的立足之本和做强做大的基石,创新和完善诚信服务管理体制,建设诚信服务企业。向消费者公开作出了“诚信承诺”和“卫生安全承诺”:凡客人在本宾馆消费中发现假冒伪劣产品,经职能部门鉴定确认的,一律假一赔十;在沂州宾馆就餐,可以先到宾馆厨房参观。同时,诚信地对待与自己有各种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。对银行和税务部门,坚持信用原则和依法纳税;对合作伙伴,不管是原材料的供应商,还是签约客户,都做到了坚守诚信,履行合约。还在各店大堂总服务台或吧台等明显位置,设立了标有总经理电话号码的投诉电话标识,及时有效的听取和处理消费者的建议和投诉。多年来,从未发生欺诈消费者甚至坑害消费者或损害合作伙伴利益的事情,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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